电渣压力焊质量缺陷及处理措施
承诺书
受承诺人:大连金广建设集团八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诺人:杨和平(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保证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承诺。
一、工程名称:公交公司香周路客运站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
二、工程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香周路120号
三、工程施工内容和范围:
施工内容:
地下室主体柱、墙钢筋电渣压力焊工程
施工范围:
楼地下室主体柱、墙钢筋电渣压力焊施工。
四、施工形式:
除钢筋外包工包料
五、人工费单价:
1、按电渣压力焊接头完成工程量/个计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次付款,每次拨付工程款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安全员和施工员签字否则公司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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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至四层主体框架完成后付所完成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
2、五层至顶层主体框架每十层付一次款,付款金额为完成工程量的70%。
3、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总工程量的95%,剩余5%为保证金,工程竣工结算一年以后付清。
七、质量标准:
电渣压力焊接头质量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及技术交底
要求要求。
八、工程工期:
本工程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工期完工。
工程工期自乙方进场之日算起,至甲方要求完成之日止。因甲方原因耽误工期,工期可以顺延,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项目部按规定罚款。延迟交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工期每延误一日扣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且承担由此所遭受的相应损失。
九甲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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