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学习考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报告
关于印发《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及“三定”
服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村、各社区:
“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形式,在70%以上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30%以上村级组织开展留守老人日间照料帮扶工作”已被市政府列入2011年兴办的十件惠民实事之
一。为了把这项实事办实、办好,根据《靖远县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11]45号)精神和《白银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镇决定成立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东关、东街、西关、新城、铁路、罗家湾社区,东关村、红嘴村、二十里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我镇60岁以上日常照料存在困难的特困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三
无”老人、革命伤残军人、老红军、老八路、老劳模、空巢老人等。
(二)服务内容。以生活照料为主,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购物、饭菜配送、陪同看看病等一般性生活照料,同时提供医院保健、精神慰藉、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专项服务。
二、经费保障
开展居家养老工作所需经费,由市、县、乡镇三级分担,采取政府拨款、社区捐助的方式解决,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
(一)购买服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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