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机关出勤考核办法
平川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对出勤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考勤制度
1、教职工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工作或学习,视为出勤。
2、考勤对象。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和合同制及返聘教职工。
3、考勤时间:考勤时间为坐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40;下午2:30—5:40)
4、考勤种类。出勤、迟到、早退、离岗、缺会、事假、病假、旷工、公差。
(1)迟到、早退、离岗、缺会各项每月累计三次按缺勤一天记。公差按出勤记。
(2)教职工因病、因事、因公不能来校工作及参加各类活动。(包括学校安排的大型活动、会议、外出参观、学习培训等活动)都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见附录)。
二、考勤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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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