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行政领导工作,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学校日常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组织和学校党总支的重要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形成提交党总支讨论的关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重要工作的方案;
3、研究处理学校行政日常工作中不宜由领导成员个人决定的重要的事项的处理和解决;
4、讨论决定学校行政报上级行政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5、听取中层职能部门的专题汇报,研究处理需要校长、副校长协调的重要问题;
6、决定应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的组成、议题的确定和会议的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副校长组成。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1、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分管学校行政工作的各位学校领导提出,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与有关学校领导商议后确定。
2、校长办公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列席人员,除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要提前一天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关材料同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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