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教育现代化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三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支付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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