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收购具体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隐患闭合管理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效果,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矿建立安全信息站,对安全隐患实行闭合管理。根据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矿执行b、c、d级隐患闭合管理。对安全生产隐患比较重大,整改和落实措施由矿自行解决的,为b级隐患;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整改和落实措施由井区承担解决的,为c级隐患;对安全生产有影响,整改和落实措施由段队承担解决的,为d级隐患;b、c级隐患由安检科及专业科室跟踪督改,隐患未整改完,跟踪不能结束。d级隐患由井区安检办负责跟踪督改,整改结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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