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小编推荐]
襄垣县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襄垣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依据《山西省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试行)》,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襄垣县河长制县级总河长会议制度、县级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办联席会议制度。
一、县级总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
县级总河长会议由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县级河长,乡镇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或年底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三条
会议按程序报请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确定召开。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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