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治理制度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文件瓦斯文件治理工作精神,认真落实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活动,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安全。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制度
1、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同现(矿长)
副组长:范振国(矿总工程师)、赵恩义(生产矿长)、付墙头(安全矿长)、赵新宽(防突矿长)汤立新(机电矿长)
组
员:杨新宇(通风科长)、王升(防突科长)、杨俊杰(安全科长)郑国印(调度主任)
张相臣(机电科长)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范振国。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2)、赵新宽。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安排。
3)、王升。负责南北翼采面瓦斯治理具体工作。
4)、汤立新: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供应5)、张相臣:负责全矿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6)、杨新宇。负责全矿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健全,完善的组织实施工作。
7)、李建伟。负责全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及管理工作。8)、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实现煤矿本质安全,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各项制度。
四、瓦斯综合治理方法
1、矿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2、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
我矿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正常运行,按原煤实
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每吨煤提取10元。
五、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及标准
1、通风系统管理
1)矿年初在安排生产计划前进行的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工作由通风科配合技术科完成,以确保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2)为确保井下通风畅通,减小通风阻力,全井主要进风巷,采区上下山和回风巷的净高必须符合要求,以及巷道的杂物清理,坑木堆放整齐等工作。
4)若要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情况时,必须由通风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审批,方可实施。5)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停电、停风,必须由机电矿长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6)井下所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必须采用水泥、沙浆、砖砌碹安装并做摸面,所有风门,调节风门都安装连锁装置。7)通风队严格按测风制度进行每月三次的测分风工作,并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8)矿井实行分区通风,各个生产区域布置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不存在串联通风。
2、局部通风管理
1)新购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矿长负责检查验收
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2)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所有工作的局扇必须保证24h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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