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我镇劳动力资源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情况,提高我镇劳动力就业水平,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7月15日至9月30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刘琴同志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张文峰、王升、曾奖章(常务)、肖卫、廖雅妮、肖元中任副组长,成员为罗黎、刘忠、贺丽娟、李海军、彭彬彬、田其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贺丽娟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海军、彭彬彬、田其清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务大厅,由社保站负责日常工作。
二、采集范围和对象
此次采集对象为拥有我镇户籍、年龄在16-59周岁的劳动力资源信息(2014年5月1日为时点数,属于劳动力年龄范围但已退休的不采集),辖区内企业单位和非企业社会化服务团体用人基本信息(国有企业、非企业社会化服务团体只登记临聘人员个人信息)。
三、采集时间、内容
(未完,全文共1323字,当前显示43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