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化操作管理办法成建质(精)
市建设局质监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向公民
开
开
社会
60-0801-2008-001
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
3、《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省政府第63号令〉》
事项依据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规划许可证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和批准书
4、地质勘察报告
申办材料
5、施工、监理合同
6、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7、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图纸
10、授权书(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单位〉材料见证取样单位和见证人)
1、报建单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一式四份)。不同施工单位分别填写。
2、持填写好的《登记表》及所需资料到窗口由经办人审核后分别开出质量监督费。
办理程序
3、建设单位凭“缴费通知单”到财政专户缴纳质量监督费。
4、经办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给予试验编号联系单,申报手续即已办妥。
5、申报手续办妥后3个工作日内,我站派出质量监督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有效,当日办结。
1、住宅工程。按工程造价的1.8‰收取。
2、其他工程:按工程造价的3.5‰收取.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省政府第63号令〉》
2、《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计收费字[2002]390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主办鹰潭市信息中心承办联系:ytzfb@yingtan.gov.cntel:0701-644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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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icp备05005851号
九江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2009-10-1016:30:27作者:来源:浏览次数:24
51、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具体负责市本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方针、政策。代起草或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地方规定。
3、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4、组织对申报“文明施工、安全达标样板工地”的审查、评定,负责上报申报省级“样板工地”材料。
5、组织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进行初审,并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动态监管。
6、负责安全监督申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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