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白鲁础九年制学校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根据商教发【2011】
3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维护我校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定级范围
学校管理、办公系统、教育教学系统、财务管理等重要信息系统以及其他重要信息系统。
三、组织领导
(一)工作分工。定级工作由电教组牵头,会同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处等共同组织实施。
学校办公室负责定级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安全保卫处负责定级工作的监督。
电教组负责定级工作的检查、指导、评审。
各部门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要求,开展信息系统自评工作。
(二)协调领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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