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
运输管理所
行
政
执
法
责
任
书
二0一一年度
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运政执法工作,增强执法工作责任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为防止杜绝交通执法违法案件的发生,根据区局《运输管理所2011年度工作目标》和《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书》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执法责任
1、运管所负责全区道路运政许可、执法工作,维护全区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2、客运、货运、物流、运政许可等分管负责同志是运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落实执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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