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区域化评估评审调研材料
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区域化评估评审
调研汇报材料
一、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区域化评估评审事项目前主要包括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考古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节能评估共八项园区域化评估评审事项,以上评估评审事项由各项目企业自行报请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评估评审,增加了企业负担、浪费了社会资源,严重影响项目落地进度。
二、目前已开展的相关评估评审工作
近年来,对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主要进行了园区规划评审、园区产业规划评审以及园区区域环评评审,因为各相关部门没有指导性意见,园区也没有出台相关文件和指导意见。
具体建议如下:
1、根据园区建设工程项目前置审批涉及的评估评审事项,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考古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节能共八项区域化评估评审事项纳入区域化评估评审范围。通过进行区域化评估评审,将原来由企业各自进行的各项评估评审,由园区统一组织,结合园区定位,提前完成园区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环节涉及的有关评估评审,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并按规定程序全部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了整体评价,提供给入驻园区项目共享使用,以减少企业办理项目过程中繁缛环节,以压缩项目审批时限,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2、三是坚持市场化运作,节约区域化评审评估成本,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评估机构,并进行打包组合、统一议价,降低评估费用和成本。
3、对园区区域化评估评审报告结果,汇报主管部门,经确认后,根据行业管理规范和专家意见,明确适用范围、条件和效力,确保园区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规范。
三、示范区需要进行的评估评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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