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启用福建省城乡增减挂钩信息系统的通知
闽国土资综[2010]109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见的通知》,2010年我省在21个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和6个土地整治试点县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为做好增减挂钩指标流转的交易管理,省厅组织开发了“福建省城乡增减挂钩信息系统”,并于近日举办了系统操作培训视频会议。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5月25日起在全省国土资源部门正式开通启用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挂钩指标全程化网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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