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印发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西政发„2005‟5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印发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处、公司及各有关单位:
•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区政府2005年第5次区长办公会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培训工作,严格遵照执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印发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西政发„2004‟61
2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三月三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北京市西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西城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区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创新、富民强区为主题,实施经济强区、文化兴区和环境优区战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力争使西城区在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走在前列,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
三、区政府组成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派出机构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精简会议、文件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树立大局意识,相互协调,密切配合,3切实贯彻落实区政府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五、区政府工作要定期向区委汇报,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全体会议报告,向区政协通报。
第二章区政府组成人员职责
六、区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
七、区政府工作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的要求,逐级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政府的全面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副区长按照工作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区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工作。区长外出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主持政府工作。
八、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工作。
区审计局在区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第三章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九、区政府及各部门、派出机构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十、贯彻执行国务院、市政府宏观调控政策,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经济增长、促进就业。
4十
一、加强市场监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十二、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培育并引导各类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依法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十三、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
第四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十四、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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