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措施
一、文物保护措施2
二、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针、目标及体系2
三、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保证措施3
1、施工环保机构3
2、施工环保机构的主要职责4
3、施工环境保护措施43.1思想教育和制度保证措施43.2扬尘治理控制措施43.3有害气体排放治理控制措施53.4防止噪音污染措施53.5防止水污染措施53.6维护生态平衡系统,避免人为恶化环境措施53.7生产生活垃圾处理53.8施工水土保持措施6
四、职业病及传染病预防措施6
1、职业病预防措施6
2、传染病预防措施6
3、职业健康保障措施7
五、施工场地、生活区卫生环境7文物保护、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措施
一、文物保护措施
施工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必须妥善注重对文物的保护工作。基坑开挖前,对参与开挖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开挖速度不可过快,需要按照施工方案的部署逐步进行,排除随意乱挖的情况。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有专人负责检视开挖后的情况,发现有文物需要立即停止开挖工作,并在4小时内向湘潭站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汇报发现文物的情况,24小时内由建设方通知文物管理部门,同时必须通知项目部进行现场封闭,保护好开挖出的环境,由项目部通知文物保护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并采取严密的保护措施,派专人看守,绝不允许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损坏,直到专业或政府部门人员到场。
当开挖碰到异物,造成挖掘困难时,必须暂时停挖,寻找原因,并派人深入下到基坑进行检查,人工小心逐步挖掘,发现陶片、规则的青石板、瓷片、瓦片、朽木等时必须通知业主现场工程师和文物管理部门查看现场,由项目经理部研究并制定出下部开挖方案后方可进行,防止破坏文物。
二、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针、目标及体系
1、环境保护方针。以业主的水土保持方案为依据,以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准绳,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环保方针。
2、环境保护目标。建设绿色铁路通道,保护城市市区环境;全面达到铁路建设环保要求,使工程施工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环境保护体系见《环境保护体系框图》
三、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保证措施
1、施工环保小组成员组长:杨玉庆
副组长:曾戈、雷元平、唐永新
成员:王鑫、于建民、刘小双、苑相亚、田赛、董建兵、宋和旭、毕京生、崔永、曾顺发、张登峰、李静栋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保委员会,参加人员有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部长及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的安质部,作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环保技术、监理方面的工作。
(未完,全文共3098字,当前显示103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