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荣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共政发[2011]15号
共荣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法治办: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工作,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我乡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乡的实际,特制定共荣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的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七”大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明确政府执法的权限和职责,落实和完善执法岗位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能。
目的要求。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本乡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责任心、自觉性,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程序不规范”的现象,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共荣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部署,制订措施,检查监督等。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非
副组长:郎秀山
成员:尹井生、刘建海、高士奇、吴海涛、曹术东、狄建军、薛东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井生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刘建海、高士奇、吴海涛、曹术东、狄建军、薛东明
三、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一)法定职责
1、指导全乡农林业生产,做好林业、水利规划设计,搞好林政、水政管理工作。
2、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依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进行屋
基审批,查处违章建房、违规占地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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