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瓦斯超限管理及汇报制度2
瓦斯超限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外施工单位:
为认真落实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通过强化责任落实来推动过程控制,以“严、细、实”的作风持续推进瓦斯管理工作,在原关于瓦斯超限断电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现进一步明确瓦斯超限的管理程序和责任落实,望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各单位职责
(一)通风科
1、负责对采掘、辅助区队作业过程中瓦斯超限超前防范措施编制的交底,并监督措施执行情况;
2、负责超限、断电后通知生产调度、安监调度,并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和上级归口处室汇报、请示;
3、参与瓦斯超限后及时到现场落实具体原因;
4、负责在职权范围内配合安监科进行超限断电事故追查;
5、负责向上级归口处室解释超限的具体情况和原因,根据事故追查结果按照后面的处罚规定相应的责任落实。
(二)调度室
1、合理组织,均衡生产,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断电的发生;
2、接收到瓦斯超限断电的汇报后,及时下达事故地点停止生产的命令和事故追查单;
3、负责组织相关科室(通风、安监、生产、机电、地测、基建、信息中心)现场进行核实,必要时派人参加;
4、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瓦斯超限针对性防范措施的会审工作;
5、负责向分管领导、矿值班长以及上级归口部门进行汇报;
6、及时传达矿值班长、矿领导及上级领导对瓦斯超限的指示。
(三)安监科
1、负责采掘区队及业务科室对通风瓦斯防范措施落实的现场监督;
2、参与事故后及时到现场落实具体原因;
3、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区队)进行事故追查;
4、负责通报事故追查结果,将结果下发相关单位;
5、负责向分管矿领导和上级归口部门汇报。
(四)机电科
1、负责根据分管业务职责指导采掘、辅助区队作业过程中瓦斯超限超前防范措施的编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措施进行交底,监督措施执行情况;
2、参与事故分析,必要时派人参加现场原因核实;
3、根据事故性质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
4、负责向分管矿领导汇报。
(五)生产科
1、负责根据分管业务职责指导采掘、辅助区队作业过程中瓦斯超限超前防范措施的编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措施进行交底,监督措施执行情况;
2、参与事故后及时到现场进行原因落实;
3、根据事故性质参与事故分析,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
(六)地测科
1、积极开展瓦斯地质研究,从技术管理角度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
2、必要时参与事故后及时到现场进行原因落实;
3、开展瓦斯地质预测预报,及时通报褶曲、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情况和措施交底。
(七)信息中心
1、负责瓦斯监测监控数据的实时观察、记录,发生瓦斯超限、断电及时汇报生产、通风、安监调度;
2、必要时参与事故后及时到现场进行原因落实;
3、根据事故性质参与事故分析,提供相关监测数据,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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