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国有企业劳动争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给国有企业带来了新的生机,但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国有企业的体制、管理的深化势在必行,国有企业要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化,要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就必须克服国有企业在体制、管理方面存的一些漏洞,便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系统化的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管理问题对策
我国国有企业体制、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国企在体制、管理方面的薄弱已经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瓶颈。要生存就要打破瓶颈,要发展就要走向改革。那么在经济全球大的背景和市场经济的环境中,我国国有企业如何生存和发展下去,改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我国国有企业的体制问题
现在的许多国有企业下设许多的分支机构包括子公司、孙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等。这些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等几乎遍布大半个中国。然而,公司似乎又缺乏对这些不同机构、公司管理方式的系统思考,没有理顺总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孙公司、控投公司、参股公司相互间的关系,同时也许是由于缺乏了解和信任的高素质人才,于是,在这些机构、公司设立起来以后,就出现了各不同机构、公司的领导相互兼任不同职务的混乱局面。如总公司的总经理兼子公司的董事长,总公司的副总经理兼子公司的总经理,总公司的总助兼代表处主任,代表处主任兼子公司的副总经理、孙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代表处主任等又兼任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等职务。总而言之,从总公司到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的主要领导几乎都分别担任着许多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职务。这种一人同时身兼不同性质、不同机构、不同层次的数种职务的混乱现象是极不正常的,它为扯皮、推诿、不负责任提供了一种最佳的借口。由于总公司和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是委托的关系,这个委托代理链太长,所以我国的国有企业的在治理结构上有明显的缺陷。公司虽设立了分支机构、子公司、孙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但却没有划分清楚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更由于领导相互兼职,使这些机构、公司间的责、权、利关系更加混乱,最后往往导致孙公司的责任由子公司承担,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甚至控股公司的责任也由总公司承担的不良后果。由于体制上的混乱,经营人员通过提高工资来侵吞国有利税,而后通过不提或少提折旧吃掉国有资本,继而通过向银行贷款并拖欠本息,造成银行不良资产,因此国有企业最终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走向破产,那么银行依法拍卖占有更多的国家资产。由于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对经营管理人员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国有企业连年亏损,负债累累,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因此体制混乱是我国国有企业一大弊病。
二、我国国有企业的管理问题
1、政企不分,驾驭市场能力薄弱
我国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不高,甚至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之中。过去我们讲的是计划经济,一切听指挥,基本上服从上级的行政干预的执行性管理。其本质是要求企业领导听从上级的指示,是所谓的政绩工程,而在经营效果上由国家承担所有责任。虽然这种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企业工作的标准化、定额、定量和班组建制,但是却不够完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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