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纪委文件的有关规定,现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加强软环境建设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纠风办设在局纪检监察处,其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局系统的廉政建设工作、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以及综合、协调和开展民心网工作。
(二)局党组对全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全市软环境建设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不断深度推进内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纠风和软环境建设体系建设。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理论及法规,坚持每月一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教育,把软环境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推动软环境由整治逐步向建设转变。
4.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及时作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纠风建设工作的研究及指导。
6.局党组每年至少研究两次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听取一次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
(三)加强组织,严格落实。全局一定要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我局软环境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紧紧围绕全市纠风工作目标,全力完成纠风工作任务
(一)深刻理解,高度重识。开展软环境建设工作是市委的重要决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市政府的主要对外办
事“窗口”部门,更要充分认识加强软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软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抓实抓好,培育壮大鞍山软实力,以软环境建设的扎实成效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只有提高认识,找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才能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融入到振兴鞍山经济的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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