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监管问责制经验交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正确认识工商监管问责制的重要性;工商监管面临问责风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对工商监管问责制的几个思想误区;防范和规避问责风险的几点建议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权力要受监督、制约,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难度日益加大、工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监管执法水平有限、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监管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逃避”心态,对问责制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态度、“消极”心态,还没有树立监管问责意识、“侥幸”心态,认为问责风险离自己很远、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风险观、责任观、政务公开,让干部群众了解工商的行政职权、提升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完善机制,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履岗,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责任事故、加强沟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提高,舆论监督的力度得到加强,各种问责机制逐渐完善,自上而下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迅速得到强化,工商监管工作的问责风险日益凸现。如何正确认识和防范问责风险,对于确保工商队伍的稳定和安全,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工商系统在监管执法中的问责风险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正确认识工商监管问责制的重要性
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权力要受监督、制约,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拥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工商部门作为监管市场经济的行政执法部门,实现工商部门转型升级,必须有良好的行政作风作保证。而良好的行政作风,则来源于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健全的责任机制是行政法治的生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明晰责任。一是有利于完善监管职能;二是有利于摆脱监管困境;三是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四是有利于改善工商形象。
二、工商监管面临问责风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和部门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快了政府由“权力制”向“问责制”转化的进程。在2009年1月13日省工商局召开的全系统视频会议上,卢炳辉局长在会上提出:今后凡出现纪律作风问题、被上级暗访曝光的单位,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一律予以停职。工商系统市场监管形势的不断变化,给工商人员带来了更多的问责风险。
(一)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难度日益加大。一是近几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投资的举措,催生了大量市场主体,直接加大了市场监管的工作量。二是随着监管职能的延伸和工作领域的拓展,造成了工商职能泛化,需要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工作中投入大量精力,使工商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工商执法风险不可避免。三是基层工商所应对专项行动、突击任务多,职能不清、责任边界模糊,无法实行严格的定岗定责。岗位不明确,容易产生工作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同时,由于职责不清,易产生“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使得工作不到位,最终影响基层工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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