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首批一级图书馆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
赣教备字〔2009〕8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首批一级图书馆
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教备字〔2008〕4号)精神,吉安、南昌、新余三个市共15所中小学申报了一级图书馆评定。经研究决定,我厅将组织人员对这些学校进行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标准
评定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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