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首批一级图书馆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东莞市教育局文件
东教继〔2010〕1号
关于开展首批市级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各镇(街)宣教办,松山湖科教局,各中学、市直属学校:
为了加强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创设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阶梯,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打造中小学名教师品牌,推进我市“三名工程”深入实施,全面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评选工作,首批拟设置名师工作室30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的在职在编教师(含市教研室教研员)。
二、申报条件
(未完,全文共1009字,当前显示27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