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成都平原城市群交通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九三学社朱锐
交通一体化实质就是对区域内包括交通基础设施等交通系统各市场要素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原则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使区域内交通运输系统各种市场要素的匹配程度达到最佳,社会经济效益和行业效率实现最大化。四川省发改委2012年10月制定的《四川省城市群综合交通规划》(下称总体交通规划),其范围了包括成都平原城市群、川南城市群、川东北城市群及攀西城市群目前至2020年的城市群综合交通发展思路及目标。
成都平原城市群(下称平原城市群)包括成都、绵阳、德阳、遂宁、资阳、眉山、雅安7市全域和乐山市市中区、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夹江县、峨眉山市6县(市、区),覆盖国土面积约6万平方公里,常驻人口约3129万。城镇化率约为50%,经济总量超过1200亿。其建设定位为我国战略“第四极”的双核之
一、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极核、全国城乡统筹的先行区,内陆开放示范区,是构建四川多点多极支撑的第一增长极。
从现状看,平原城市群仍存在内部通道数量偏少,通道等级偏低,通道线路饱和度较高,部分线路能力紧张;水运航道等级偏低,港口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较低,水运通江达海的优势难以充分发挥;铁路通道复线率低大部分为单线铁路,能力利用率基本处于超负荷状态,不能满足铁路客货运需求;枢纽机场能力不足,航空市场开发滞后,支线机场运量小,运营困难,服务范围不广等问题。
为此建议:
一、按照交通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深化、细化成都平原城市群综合交通规划,确保共同的行业一体化发展目标。
按照一体化发展的战略目标要求,建议在《总体交通规划》基础上,由省委、省政府责成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组织协调平原城市群内政府部门成立“推进成都平原城市群交通一体化发展规划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交通一体化规划、建设发展相关工作的协调。并组织力量,根据总体规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成都平原城市群综合交通规划》(下称分区交通规划),统筹规划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确定统一的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等行业一体化发展目标,确保交通一体化发展工作推进目标、重点和保障措施的落实,确保规划实施过程中“超前性”和“适应性”和谐统一。
实现平原城市群交通一体化目标是《分区交通规划》的关键所在,也是成渝经济区交通规划从理念到技术全面的一次创新,建议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科学的运行保障机制和评价体系;此外,应格外重视和加强规划方案的深化、细化工作,在广泛听取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团体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认真组织好规划审查和评估工作,以保证规划质量和权威性和适用性以及决策的科学性,使之真正成为指导平原城市群公路水运,乃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按照跨越式发展思路,选择适度超前的交通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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