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成都平原城市群交通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推进长江中游城市集群环境保护一体化
李兵蒋益民邓兴明
2012年第10期——支点建设
国家“十二五”规划将长江中游城市集群纳入“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作为全国重点开发区域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增长极。加强环境保护一体化,为城市集群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
环境保护一体化在城市集群建设中的战略意义
实现环保一体化,是顺应国家主体功能定位的重要举措,对破解资源环境瓶颈、保障中部生态安全、提升区域环境竞争力意义重大。
实现环保一体化是探索科学发展路径的重要使命。以武汉、长沙、南昌为核心的长江中游地区(又称“中三角”),在全国生态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全国总体功能规划》布局的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中,有5个与该地区密切相关。区域环保工作不仅直接影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也事关全国的生态安全。“十一五”期间,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国家级“两型”社会试验区,江西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十二五”以来,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实地调研时,分别作出了“为保障全国生态安全作贡献”、“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探索出一条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新路子”的重要指示,标志着国家赋予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探索“两型”社会、创建生态文明、保障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加快环保一体化,提升工作合力,共同构建长江中游生态城市集群,是顺应国家定位的必然举措。
实现环保一体化是破解环境资源瓶颈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增长的环境资源瓶颈日益凸显。研究显示,鄂、湘、赣三省均为典型的缺煤、乏油、少气省份,一次能源对外依存度高于60%;武汉城市圈绝大部分河流和湖泊的水环境容量已基本告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江西部分区域成为我国酸雨污染较严重的地区之一。环境容量就是发展空间,资源禀赋决定发展路径,在三地确保快速发展所需的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只有将区域经济规划与环保目标有机结合起来,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才能有效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节约资源,腾出更大的环境容量上更多新的项目,从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因此,只有真正实现生态环保一体化,才能有效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实现环保一体化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环境质量相对良好、环境容量相对充裕是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最为突出的竞争优势之一。但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区域环境污染特征正在发生重要转变,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环境问题日益凸显。长江沿线城市跨界水污染时有发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巨大,导致区域细颗粒物浓度高、臭氧浓度高、酸雨频率高;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挤压生态用地面积,绿色空间破碎化严重。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共享一片天,同饮一江水,相邻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在环境问题上谁都不可能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同时,多年来的治污实践也表明,靠一城、一省之力难以解决区域性的环境问题。因此,只有突破现有的行政分割体制,深入开展合作,加速实现环保一体化,才能实现根治污染的目标,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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