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于2005年经国务院审议通过。这一规划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增加农民收入、启动国内需求和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交通现代化目标的客观需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不同于一般布局规划,重点突出“建设”两个字,是具体建设任务的一个集合,也就是将不同建设时期的建设任务汇集起来,在明确目标、规模和时序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落实建设重点。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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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区域差别,不断提高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宗旨,强化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为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城镇化进程,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良好交通基础条件。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层负责。在中央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的同时,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二)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出行的实际需要出发,综合考虑国土资源有效开发和当地山、水、林、田的综合治理,与城镇化发展要求和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相协调,有步骤,有重点,分步实施。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交通需求特点、自然地理条件合理确定发展目标、重点和技术政策。
(四)坚持建设、养护、管理并重。在加快建设的同时,重视养护和管理工作,避免重建轻养、重建轻管的现象。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中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实现与自然和环境的和谐统一。
二、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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