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经济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查办和预防“村官”经济犯罪将面临新的情况和新的任务。因此,认真分析和研究发生在农村、涉农领域的经济犯罪案件,对于预防和查办“村官”职务犯罪案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村官”经济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
1、监管
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务公开不到位。大多数地方村级财务只公布数字,不公开具体事项。二是乡镇党委政府监管不得力。三是处理不到位。少数乡镇领导错误地认为“村官”待遇低,平时工作辛苦,没有太大问题就没有必要深究,以免影响“村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对村级财务缺乏审查。
2、财务管理混乱。农村财务管理是群众关心且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财务管理混乱是“村官”职务犯罪的重要根源。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白条入账。二是分工不明,财务人员不能履职。三是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收款不入账现象时有发生。
3、少数“村官”法制观念淡薄,政治素质低。据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和分析发现,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涉案人员法律意识和组织观念淡薄,政治觉悟和个人修养较差,不讲原则、不顾大局,容易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未完,全文共1644字,当前显示50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