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党员发展材料的有关要求.doc
发展党员材料的规范要求
一、需交材料:
纸质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
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4、自传;
5、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6、成绩表;
7、党校结业证书;
8、发展对象座谈会记录及公示情况表;
9、政审材料(包括政审报告);
10、入党志愿书;
11、获奖证书复印件。
电子档材料:
1、个人材料;
2、学生发展对象学习成绩情况表;
3、学生发展对象预审情况表;
4、政审报告;
5、基层党组织学生发展对象花名册;
6、基层党组织学生发展对象在公寓区表现情况一览表;
7、基层党组织拟发展学生党员情况统计表;8基层党组织新发展学生党员花名册。
二、纸质材料要求
1、写入党申请书的要求
入党申请书要用毛笔、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书写,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要使用规范的16开纸,左边距留2厘米装订线,以便存档。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准抄袭。特别注意党的性质的表述应与十七大表述一致。
2、写思想汇报的要求
1.要求入党的同志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和监督,要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自觉地培养自己的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
2.要联系实际,汇报自己的真实思想,要敢于暴露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禁东抄西摘、空话套话,或几份汇报一气呵成。
3.上报发展党员材料时,至少要有四份思想汇报。10-12/1-3/4-6/7-9
3、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要求
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申请入党人,应经过至少两个月以上的考察,对其中表现比较突出的,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并定期将考察意见填入考察表中。《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应由党组织用毛笔、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以便存档。
何时何地申请入党一栏,时间要与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一致;简历从上小学开始依次填写;本人政治历史与现实表现一栏中的“本人”,指的是入党积极分子,不是指第一人称,因此,不应出现“本人”、“我”字样;考察意见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期一年,一年期满,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要形成综合考察意见填入考察表中。如果条件不成熟,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可以继续考察,考察意见填入备用的半年考察意见中。
4、对自传的要求
1.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经党委(总支)同意后,通知发展对象提交两千字以上的自传材料。
2.写自传要用毛笔、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书写,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要使用规范的16开纸,左边距留2厘米装订线,以便存档。
5、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的要求
“现实表现”一栏,学生由所在团支部书记填写,教工由团委委托相关部门填写。所填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学习或工作、品行公德等方面;团校、党校培训情况、操行和文化成绩排名情况、英语和计算机考核情况、校级以上获奖情况。
“团总支推荐意见”一栏,所填内容包括。时间、所在团总支指定的主持人、应到团员人数、实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经推荐赞成人数(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1/2以上)、反对人数、弃权人数。经研究决定xxx符合推优条件,同意推荐xxx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6、上报学习成绩表的要求
上报学习成绩表要求实事求是,要与从教务处下载的分数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7、上报党校结业证书的要求
(未完,全文共4309字,当前显示14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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