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小贷管理办法
小贷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的权利、义务,根据《公司法》、《信托法》、《××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入股原则
第一条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和本办法,按规定缴纳出资的法人机构和自然人可成为本公司股东。
第二条入股自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三条股东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公司股权
第四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被选为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成员的股东出资不得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其他股东出资不得少于1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职工监事除外)、股东代表成为登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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