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井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生产安全经理的领下进行工作,根据下达的计划任务高度认真地组织井队生产,确保任务完成。
2、对全井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努力实现“双零”目标,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8%以下。
3、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努力完成生产计划。
4、每月提交井下常用零星材料计划,确保正常生产。
5、深入现场一线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带领全队员工完成任务。
6、努力提高回采率,控制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7、认真执行矿上有关整改通知书及生产指令书。
8、定期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9、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和排除井下所有存在的事故隐患。
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人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按时、足额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3、制定企业事故处理预案,并贯彻执行。
4、保证安措费及安全费用的及时提取,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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