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两项活动经验交流
在“作风建设年”和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中,区法院紧密结合省高院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要求,立足审判本职,着眼于服务辖区工作大局,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发挥作用
工作中,区法院始终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己任,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今年上半年,在处理刘某骗取出境证件罪一案中,被告人刘某以能办理出国打工为由骗取受害人100多万元并将所得大部分挥霍。受害人眼看损失无法追回,多次聚众来访。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居住分散且数额巨大,给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带来很大困难,但站在维护稳定的高度上,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该院最终确认了61名受害者及其损失数额。庭审后,承办人员又多次召集双方就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进行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人积极筹款,目前赔偿款已基本到位,这起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未完,全文共1326字,当前显示41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