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了改变我市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得不到有力监管,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难以保障的状况,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开展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就加强乡镇(含街办,下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性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今年省、市政府均已实行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制。我市农村人口多,居住分散,乡镇没有专职监管人员,聘请的义务信息员、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工作报酬未落实,作用发挥有限,有的地方名存实亡。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力量不足,深入乡镇市场进行监管的频次低、覆盖不到位,村级基本没有触及,农村的红白喜事聚餐失于监控,广大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呈高发态势。因此,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建立健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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