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XX劳务公司内部控制的调研报告
公司内部劳务协议
甲方:南京长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瑞丽市分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畹町国际电子商贸城
二、工程地点:瑞丽畹町经济开发区曼满口岸
三、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场地平整标高、周边边坡要求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
四、承包方式:
挖运总承包【即包开挖、包运输、碾压(密度为85%),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4年月日;竣工日期:2015年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25天,(以甲方开具的进场通知书的日期为准,计算工期),如遇雨季、自然灾害等,工期顺延。
六、合同价款:本工程以机械挖方为计量基础不含爆破的综合单价包干,挖方综合单价己包括乙方完成协议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
m3。(税后价)
l、场内部分
回填土方距离超出3公里,另行按市场价计价。
2、土方外运部分
外运工程量运距离超出3公里,另行按市场价计价。
七、工程量的计算: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是根据云南地质勘探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场地测量技术报告和按照甲方要求的标高施工后再经测量公司测量的数据计算工程量;总方量约为400万立方米
八、付款方式:
1、乙方工程机械设备进场7个工作日,预付工程款按当月报量的10%。机械设备施工所需的柴油和汽油由甲方指定加油站提供,每个月以实计用量低于市场10%的价格结算一次。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施工时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月25日计量,次月5日支付,滚动支付。
九、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测量公司测量的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清,不拖不欠。
十、质量及验收
l、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无偏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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