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脱部环保设施异常应急处置措施2015
环保设施异常应急处置措施
(2015年12月第4次修订)
批准王玖斌
审核周康
修编熊传平
编制熊传平
2015年2月
环保设施异常应急处置措施
(2015年12月修订)
1.总则1.1编制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事故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进一步规范华能珞璜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明确事故处理过程中各部门、各班组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协同作战能力,保障电厂员工和电厂周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的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谐企业,降低电厂周边的环境污染风险,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指导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严格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快速、有效地组织环境污染事故抢险、救援的原则。
2.2应急处置原则
2.2.1任何情况造成so
2、nox、粉尘超标排放,必须立即汇报班长,并采取措施控制超标排放的继续发生。
2.2.2环保设施异常造成超标排放,必须立即汇报运行专业和值长,脱硫运行班长填写《环保设施异常报告》oa值长和策划部环保专业,同时电话通知环保专业,由当班值长电话并传真)汇报环保监察大队。
2.2.3环保设施异常造成超标排放达0.5小时,通过运行调整无效时,必须汇报部门主任,协调各部门和专业调整,立即停止违法排放。
2.2.4环保设施异常造成超标排放1.0小时(自然小时平均值),必须汇报安监部和公司领导(或值班领导),相关部门主任和专业专工必须到场参与协调处理,控制违法排放。
2.2.5环保设施重要设备故障,短时间无法恢复时,通知值长必须汇报市调和环保监察大队,无法控制烟气污染物违法超标排放(自然小时平均值)在2小时以内的,汇报值长和公司领导,申请减负荷或停机。
2.2.6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污染物连续超标达3小时(自然小时平均值)及以上。当连续超标时间达2小时(自然小时平均值),要求值长采取一切措施,控制污染物继续违法排放,包括降低机组负荷和停机等措施。
2.2.7机组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后,由运行班长再次发送《环保设施状态报告》至值长和环保专业,并由值长传真至环保检查大队。
3.异常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3.1吸收塔浆液品质恶化,so2超标排放应急处置措施3.1.1吸收塔浆液恶化(吸收塔中毒)的现象3.1.1.1吸收塔浆液ph值在正常运行范围内,脱硫效率明显下降。(排除循环泵、氧化风机等机械或电气故障)
3.1.1.2石灰石供浆量达到系统出力持续一小时以上,吸收塔浆液ph值不上升或出现明显下降。
3.1.1.3真空皮带脱水机运行时石膏脱水不畅或不能脱水,石膏含水量增加,经石膏转运皮带至石膏仓下落中,大量块状石膏饼出现,脱水机真空度上升。
3.1.1.4现场吸收塔浆液取样后,样杯中浆液静置10分钟以上没有出现浆水分层现象。
3.1.1.5吸收塔浆体偏白或流动性较差。
3.1.2吸收塔浆液恶化的理化指标
(1)吸收塔浆液中固态亚硫酸盐含量超过1%。(2)吸收塔浆液中可溶性亚硫酸盐含量超过20mmol/l。
3.1.3吸收塔浆液恶化的主要原因
3.1.3.1脱硫入口so2负荷过高,超过系统氧化能力。
3.1.3.2氧化空气系统工作不正常,氧化风机出力低或氧化配气管断裂、堵塞。
3.1.3.3吸收塔浆液ph控制不当,长时间超过5.8运行。
3.1.3.4主机电除尘器工作不正常或吹灰时灰量大,脱硫入口烟气含尘量高。
3.1.3.5主机油枪投入运行过多、时间过长,脱硫入口烟气中燃油残余物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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