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考核方案
【法规名称】
固原市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颁布部门】
固原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7-09
【实施时间】
2010-07-09
【效力属性】
有效
【正文】
固原市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公共利益,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针对近期市区及城乡结合部部分区域违法建设有所抬头的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0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固原市市区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外高速公路以南(大堡、长城、羊坊、小马庄等)、清河东路以南(峡口、羊坊等)及什里热电厂以北(什里村)等区域。
三、具体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7月10日至7月15日,城管局、原州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员,深入各责任区排查摸底,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违法建筑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张贴并散发整治通告,送达执法文书,动员违法建设户在7月15日前自行拆除。
2、集中拆除阶段。7月16日至7月25日,对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拆除的违法建筑物,按照违法建设监管责任区域,由监管责任单位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集中力量,依法拆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法建设者自行承担。
3、总结阶段。7月26日至7月31日,城管局、原州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全面回头看,查漏补缺,对未拆除的区域或拆除不彻底的违建户再次组织依法拆除。同时,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形成合力,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始终形成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雅杭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马凤贤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戈原州区政府区长
赵具才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石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万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未完,全文共2422字,当前显示80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