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移风易俗村规民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乡村文明行动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要求,破除农村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积极引导形成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经村“两委”,村监委及村老人协会,村妇联,村民小组组长等多方联席会议研究商议,制订本村移风易俗村民规民约,并需提请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一、带头倡导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老人逝世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二、操办丧事遵守“五个不超”:
1、丧事殡期原则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绝不超过5天(包括亡故和出殡当天);
2、摆放的花圈(包括电子花圈)、花篮、花匾总数不超过10个(对);
3、出殡鼓乐队、唱班总人数不超过20人;
4、火化时往返殡仪馆的车辆和出殡(送殡)车辆不超过10辆;
5、丧事活动期间平时用餐仅限于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且不超过8桌(每桌限10人,餐标不超300元),不变相搞流水席,倡导不置办出殡酒席,如需置办,酒席总数不超过20桌(每桌限10人,餐标不超1000元)。
三、操办丧事遵守“五个禁止”:
1、禁止在广场、道路、学校、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堂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念经做道场、唱诗班等丧事活动。宗教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音响或其他扩音设备。晚上宗教活动时间应在9点30分之前结束。
2、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施放(悬挂)白气球、租用非法改装的花车(鼓乐车)、使用电子花圈车(电子屏幕车)、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具以及其他丧葬陋习行为;
3、禁止火化、出殡、回山沿路燃放烟花爆竹(除在家出殡时、骨灰入葬后各放500响以内爆竹一串外)、烧撒纸钱、播放哀乐、吹号奏乐,以及禁止在家守灵期间、祭扫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未完,全文共2450字,当前显示75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