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集中排查汇报
海南省加大力度集中整治违法建筑
为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建筑工作力度,遏制违法建筑蔓延趋势,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维护城乡建设秩序,2011年7月,海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源头治理违法建筑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同年10月,省政府在三亚市召开了全省整治违法建筑现场会,部署开展全省整治工作。2012年11月,省人大颁布实施《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为整治违法建筑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2013年9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集中整治违法建筑的通知》,从组织领导、舆论引导、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等8个方面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13年11月,省人大又颁布实施《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各市县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13年全省拆除违法建筑约400万平方米,其中海口拆除约229万平方米,三亚拆除约124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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