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湖南省凤凰县“8%E3%83
【发布单位】
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06-03-16【生效日期】
2006-03-1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交通部
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各直属海事局:
今年以来,全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1-2月份,全国共发生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41件,死亡26人,分别比2005年同期下降46.1%、72.6%。但是,农用船等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现象比较严重,已造成多起重特大沉船事故。
1月13日,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新甸镇魏湾村一艘农用船非法载人,在白河与溧河交叉处翻沉,造成12人死亡。
3月15日,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一艘农用船非法载人,在嘉陵江支流酉溪河(非通航水域)翻沉,造成28人死亡。
上述两起农用船非法载人引起的重、特大沉船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国务院领导针对四川广安沉船事故要求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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