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发稿规范(最新)
教育信息写作与报送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信息撰写质量和报送水平,使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各学校(含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育信息写作与报送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畅通、高效,特制定《宝安区教育信息写作与报送工作规范》,并要求各单位、各学校通讯员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撰写和报送教育信息。
一、教育信息写作规范
1.提炼主题要集中、正确、鲜明、深刻。反对堆砌材料,主题分散。杜绝歪曲事实,错误引导。一则信息一般只说明一个主题,不能含糊其词。标题不宜超过20个字,要求点明事情、一目了然,不要使用文学化、艺术化、大帽子式的标题。....................
2.要选好角度,突出主题。着眼要高,分清哪些问题、哪些信息是领导最关心或最需要了解的。选题要深,能发挥参谋与助手作用。取材要精,体现在一个“新”字。
3.整体上做到求真、求实、求新、求深。对待成绩要实事求是。要做到“言之有物”。要关注新事例、新经验、新情况、新变化和对这些问题的新认识。要有一定的参考或推广价值。
4.信息内容要注意事实清晰、层次分明、观点明确、材料得当、避免重复、前后一致。
5.安排结构要做到简短、严谨、分明、灵活。信息要加工浓缩。上下文要联系紧密,脉络清晰流畅。把要传达的信息表述清楚。要把最重要、最新鲜、最有效的信息放在第一显著的位置,加以突出和便于阅读。
6.信息必须具备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等“六要素”。
7.语言文字要锤炼,做到准确、凝炼、通俗、庄重、朴实,适当地加以修辞。新闻信息正文原则上在600字以内,不宜超过800字。局领导或以上领导的讲话、指示或要求可以详写。学校校长、广大教职员工的讲话、意见、建议、发言等,简要概括。
二、信息报送规范
(未完,全文共2225字,当前显示73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