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情况的通报(琼府办〔20
【发布单位】
海南省
【发布文号】
琼府办〔2007〕115号【发布日期】
2007-11-14【生效日期】
2007-11-14【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海南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的通知
(琼府办〔2007〕1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全面落实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的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国务院文件和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琼办发[2007]2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琼府办〔2005〕99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在全省范围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议对象
(一)各市、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二)省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部分国家驻琼行政执法机构。
二、考核评议内容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责任制方案及落实,责任追究等内容。重点考核执法依据梳理,执法职责分解,执法责任制配套工作制度建立等相关基础性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基础性工作:包括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科学民主决策,政府职能转变,行政体制改革,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环境等。重点考核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和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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