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职能转变经验交流
近几年,分行内控合规部在省行内控合规部和市分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面履行新职能的新形势下,积极更新观念,顺利实现职能转变,大力拓展内控领域,改进内控方法,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内控质量,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999年—2010年连续8年被市审计局评为“内部审计先进单位”;2010年被评为“全省突出贡献和创造新经验内审机构”;2010年省分行评为“查防案件先进集体”。
一、转变工作职能,突出审计重点。
1、狠抓内控综合评价,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的内控体系,是我们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建设要求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保证全行经营发展能够保持“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2002年起,我们始终按照全面推进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进程的要求,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切入点,以提升了风险防控能力为突破口,在全行持续地开展了对支行内控综合评价工作,促进了各项业务健康的发展。一是坚持推行连续、序时的评价做法。每年对各支行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交流、检查监督五个方面实行了全过程内控评价,评价内容涉及到全行每一个业务品种、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重要环节。在综合评价中坚持“三个重点”,即以三级行为重点评价对象;以关键环节为重点评价内容;以过去查出问题为重点评价切入点。通过几年的内控评价工作,使各种违规违章行为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内控环境得到了较好的改善,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02年支行内控评价等级为二级以上的行3个,占比42.9%;2010年支行内控评价等级为二级以上的行8个,占比100%。二是实施全方位的内控管理考核机制。按照总省行要求,将内控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单位评先重要参考依据的基础上,同时纳入对各支行经营绩效考核体系中。为各行狠抓内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而且牵动操作层、管理层、决策层的切身利益,使内部控制基础进一步夯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自觉性得到了明显的增强。每年按照《分行内控管理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在全行开展内控管理工作先进评选奖励活动,对内控制度执行好、管理效果好的行处、网点和专业,以及模范执行规章制度、敢于抵制违规的一线员工和查处违规有功的检查监督人员给予表彰,大力宣传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
2、抓好专项审计,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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