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人大调研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
建德市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问答
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本市在册农业人口,未参加本地或异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户口名册,以户为单位参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居医保)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未参加本地或异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建德市非农户籍城镇居民。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包括中小学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如有重复参加,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后,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其个人缴费部分不退还。
二、200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多少。
总筹集149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50元,乡镇(街道)财政补助22元,其它配套补助资金全部由市级及以上财政承担。
三、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缴纳有些什么惠民政策。
参加新农合人员中,属农业户籍的低保户、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的,免缴个人缴费部分;参加城居医保人员中,属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或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限精神、肢体、视力、智力)的,免缴个人缴费部分。
四、2009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街道)卫生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25%,在市内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20%,去市外医疗机构就诊门诊不予报销。
五、2009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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