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军民融合发展
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
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财政直管县经(工)信委(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支持重点军民融合项目建设,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15〕18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6年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项目应属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军民两用核能、航空、航天、舰船动力、特种装备、信息安全、特种材料、爆破器材等产业重点项目。
2.国家、省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国家、省级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民两用科研项目,军民两用技术深度研发及产业化专项(参照《关于发布湖南省军民两用技术深度研发及产业化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经信军品研管〔2015〕415号)),国防科技重大专项成果应用项目。
4.军民两用实训基地重点项目,军工行业人才培训项目。
5.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它需要支持的重点项目和重要事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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