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
一、评比细则:评比按百分制进行
(一)基本工作12%
(二)团组织建设25%
(三)宣传工作10%
(四)文化艺术活动10%
(五)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20%
(六)社会实践10%
(七)社团工作3%
(八)青年志愿者工作10%
二、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a、基本工作(12%)
1、学年初按时交纳工作计划(10分)
2、学年末按时交工作总结(10分)
3、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如实填写工作任务登记表(40分)按时按要求完成一次工作任务加5分
涉及到每个学院所必需完成的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
4、参加团委工作会议,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早退。(30分)迟到、早退-5分/,迟到15分钟视为缺席,缺席-10分/次
5、各分团委应有自己的网页或网站,注重网络宣传。(10分)注:所交文件均须附上电子版文档一份。
b、团组织建设(25%)
一、队伍建设(10分)
1、团的组织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并及时向团委组织部上交相关换届证明(包括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的换届证明),民主选举领导班子,
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5分)
2、属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并及时向校团委组织部上交学院各支部团支委的组成情况(上交书面资料)。同时建立定期联系团支部书记制度。(5分)
二、基本工作(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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