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细则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公司“五四红旗团委”评比办法
(2011年3月2日)局团〔2011〕8号
各单位团(工)委、直属机关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团组织服务企业、服务青年的作用,推进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标准
(一)组织建设(15分)
1、班子建设(3分)。团的各级组织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1分);工作制度完善,管理科学(1分);每年深入基层团组织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6次(1分)。
注。公司级团组织负责人岗位空缺超过2个月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次数未达3次的、班子有不良反映的,本项不得分。
2、组织健全(4分)。公司内各项目、机关实现团组织全覆盖(2分);团的各级组织能正常开展工作(2分)。
3、基础管理(8分)。
(1)团费管理。每半年按时向上级团组织上缴一次团费,无拖欠缴纳记录(2分);团费及其账目分别配有专人管理,并单独立户存入银行(1分);团费使用得当,主要用于教育培训,表彰团员、团干部,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等团的报刊、杂志等方面(1分)。
注。团费使用不当的,取消年度“红旗团委”参评资格,并通报同级党委。
(2)台账管理。团员名册、团委会议记录、各团支部工作记录簿、导师带徒活动记录、推优入党活动记录、团费收缴记录、团费收支明细帐、基层团组织信息采集系统等台账健全,记录详实(4分)
注。少一本台账扣1分,直至本项分数清零。
(二)团员教育(10分)
1、导师带徒(5分)。新入司大中专毕业生活动参与率100%(1分);有签约仪式(1分);活动有计划(1分)、有记录(1分)、有考核(1分)。
2、推优入党(5分)。推优工作有计划(1分),程序规范(1分),台账齐全(1分);所有入党的团员均由团组织审核推荐(2分)。
(三)活动开展(40分)
1、“青年安全质量杯”创先争优竞赛活动(青年突击队活动)(24分)
活动组织(3分)。活动有组织网络、内部管理科学有序(1分),有目标、有计划(1分),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参与了竞赛活动(1分)。
学习培训(3分)。加强学习培训,组织举办青年安全生产大学习、大讨论活动(1分),青年安全生产技能培训(1分),青年工地夜校(1分)等活动。
(未完,全文共2926字,当前显示9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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