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的出台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是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统一,显示了党和国家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目前全国各省市开始陆续成立监察委员会,天津市各区也在十九大以后先后成立了区级监察委员会。2018年1月31日天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至此,市区两级监委全部成立,标志着天津市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踏上全面履职新征程。据试点省市的纪检监察实际情况来看,基层监察体制改革依然面临几个难题。
一、如何将监察委的职能延伸到更为基层的乡镇街道等,做到监察不留死角、没有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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