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江西省占用、征收重要湿地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占用、征收重要湿地的审核和审批,根据《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重要湿地,是指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的名录按照国际、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省重要湿地的名录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条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重要湿地,确需占用、征收或临时占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申请占用、征收或者临时占用重要湿地的审核程序:

(一)用地单位向湿地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填写《使用湿地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用地单位的法人证明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被占用、征收或临时占用湿地的权属证明

4、用地单位与湿地权属单位签订的用地协议

5、具有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报告。在—2—血吸虫病流行区内的县(市、区)内占用、征收或者临时占用重要湿地的,应对血防卫生及防治进行专项评估。


(未完,全文共1491字,当前显示45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