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复核转变经验交流
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新形势下,审计质量越来越成为影响审计事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使审计质量控制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是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的关键,才能发挥好审计“免疫系统”功能。而提高审计质量的重点是控制审计项目质量,为了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我国审计机关逐步推进审计审理制度。
一、审计审理的提出背景
进入21世纪以后,审计项目复核制是全国审计机关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体制和制度。但是随着审计责任和审计风险的不断加大,审计项目复核制度表现出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复核观念存在重项目执行、审计实施、查出问题,轻文书管理、审计复核、履行程序的问题。就造成文书不规范、依据不充分、程序不到位。二是复核内容主要是审计结果类文书,对审计项目准备、实施过程、审计结果全过程了解不是很充分,从而对审计项目缺乏整体把握,难以全面控制审计项目质量。
为了提升审计质量,规范审计工作,促进审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审计长在全国审计法制处长培训班上提出,法制部门对审计项目的复核应向审理转变。自此,审计质量控制逐步进入审计审理的时代。审计审理是指审计机关为了保证审计质量,由内部独立的审理机构和专职审理人员,按照一定的原则、标准、范围、内容和程序,对审计组实施审计项目的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查,并提出意见的一种内部管理行为。
由复核到审理,实现了由静态到动态的转变,审计审理不再仅仅是对审计结果类文书进行复核,而是对审计实施全过程进行动态地跟踪审理。通过对审计实施方案到审计报告的整个业务流程审理,不但改变了审计复核制只审结果类文书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表述是否清楚、准确、合法的形式,而且改变复核人员等复核材料上门的被动局面,通过发挥审计审理的主动性、计划性,对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等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理,科学地评估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审计成果水平,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二、审计机关应谋划的工作
推行审计复核到审计审理的转变,需要从思想、制度等方面上做到全盘考虑、合理安排谋划。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为审理工作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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