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防洪规划经济评价大全
防洪效果评价
第一节
环境评价
山东省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环境评价,是在对该期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与评价标准,分析预测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对当地环境的改善及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并提出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免工程负面影响的建议及对策。
1.1防洪工程对环境的改善
1.1.1减轻地表水污染,改善水环境
河道水体污染主要是由于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费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道以及农田中使用的农药、化肥等通过地表径流汇入河道所致。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三条干流现状河道水质污染相当严重,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评价,1997年三条干流的水质基本上属于Ⅴ类水,其中徒骇、马颊河在评价的10个河段中,超Ⅴ类水质标准的河段占60%;德惠新河全河道水质均超Ⅴ类水质标准。三条干流疏浚后,在丰水期可提高水流速几自净能力,并可一次增加河道蓄水量16700万m3,河流环境容量相应增大。
河道水体污染还与河道多年淤积底泥中氨氮的释放作用有关。实施河道清淤可以减轻水体污染,改善水环境。
1.1.2降低地下水位,抑制土壤盐减化
本流域地势平缓,洼地较多,排水不畅,沿黄河一带受黄河侧渗的影响,地下水位较高,地下水中含有一定的盐分,潜水蒸发使盐份在土壤表层积累,是盐碱化的基本条件。河道开挖后,地下水出流条件得到改善,提高整个流域抗御盐碱化能力。在汛期,洼地积水可以进快排入河道,有利于将沿岸地下水位埋深控制在临界深度以下,防止土壤次生盐碱化发生。
1.1.3提高河道防洪除涝能力,减轻洪涝灾害
通过工程措施的实施,到2010年徒骇河、马颊河可恢复原治理标准;德惠新河可达到5年一遇排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到2020年三条干流全部达到5年一遇排涝、50年一遇防洪标准。到2050年,通过进一步配套完善,流域整体防洪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配合非工程措施的运用,可大大减轻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
1.1.4提高城市防洪标准,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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