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常州市两化融合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常州市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区经信(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进一步提高企业信息化集成创新能力,强化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促进创新型企业建设,现就组织开展常州市企业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单位须为常州市区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研发能力和两化融合工作基础。示范项目的实施地点必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二)申报单位必须是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或常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
(三)项目的申报类型主要集中在设计数字化、产品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等五个方面,鼓励全球供应链管理以及研发设计、制造执行和企业资源计划的衔接集成。项目应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示范性强,效果明显,对全市两化融合发展有较强的引领作用。项目累计投资500万元以上。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所在辖区经信(经发)局、财政局,经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1
行认真审查后,辖区经信(经发)局、财政局统一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书面版2套报送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二)申报纸质材料请按照《常州市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提出的编写内容、顺序及填表说明装订成册,一律用a4纸打印,请按纸质封面(胶装,不加封皮)装订。
三、工作要求
(未完,全文共1973字,当前显示61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